湘潭校车事故获赔 幼儿56万教师68万

编辑:东方女性2014-07-14 17:46娱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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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监管不力,政府是否该为自己的疏忽买单?私人企业赔偿能力不够,是不是需要政府顶上?后续的问题又该谁负责?

  记者昨天从湖南长沙和湘潭多个部门证实,日前发生的湘潭幼儿园校车事故的赔偿和救助方案初步确定,每个遇难幼儿获赔56万元。目前,长沙市岳麓区所负责的5个遇难幼儿的赔偿协议已签署,湘潭方面的赔偿协议正在协商中。

湘潭校车事故获赔 幼儿56万教师68万

  7月10日,湘潭市雨湖区响塘乡金桥村乐乐旺幼儿园一辆校车,在途经长沙市岳麓区含浦镇干子村时翻入水库,致车上11人死亡,其中包括8名幼儿。事发后,当地有关部门立即启动了善后事宜。湘潭方面给所负责的3个遇难幼儿提出的赔偿金额与长沙一致,也为56万元。另据了解,遇难的另外3个成人的赔偿方案与幼儿不一样,相关细节尚不清楚。

  据湘潭市有关部门介绍,乐乐旺幼儿园2010年开办,在湘潭县教育局办证。2011年1月响塘乡划归雨湖区,2011年4月11日在雨湖区教育局换证。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134条第一款之规定,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,于12日对发生校车交通事故的湖南湘潭该幼儿园负责人王长海、法定代表人王霓裳予以了刑事拘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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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校车事故频发引发社会各界反思。专家建议,教育行政机关要对农村义务教育的学校、幼儿园合理布局。对于幼儿园要保障就近入学。对于农村,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,中央和地方财政应加大财政补贴,确保校车安全。

  7月10日,湘潭市金桥村一家名为乐乐旺的幼儿园的校车,在途经长沙市岳麓区含浦镇干子村时翻入水库,致车上11人死亡,其中包括8名幼儿。

  事故发生后,当地有关部门立即启动了善后事宜,部分遇难者家属已与当地政府签订赔偿协议。根据协议,每户遇难者家属将获赔56万元。